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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安市政府发布多个人事任免通知 涉及20多个部门

2018-06-09 12:28:15   新闻   
2018年5月30日,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多个人事任免通知,涉及公安、住建、教育、政府办、环保、财政、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等20多个部门。

2018年5月30日,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多个人事任免通知,涉及公安、住建、教育、政府办、环保、财政、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等20多个部门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张延存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;

高建菊同志任延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;

杨丽华同志任延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。以上三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免去李彦侠同志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;

苏晓龙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
市公安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王文翔同志任延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(副县级);

高让同志任延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(副县级)。以上二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邱祖满同志任延安市公安局督察长;

免去孙俊虎同志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政委职务。

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孙虎林同志任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;

马卫东同志任延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(副县级)。以上二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雷达同志任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研员,免去其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。

张美民同志任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
市行政审批服务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王建军同志任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。

市科学技术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马润波同志任延安市地震局(延安市防震减灾办公室)局长(主任)(副县级)。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市环境保护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刘胜雄同志任延安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(副县级)。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张宇同志任延安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员。

市交通运输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董丁明同志任延安公路管理局副局长,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尚文勇同志任延安公路管理局总工程师(试用期一年)。

市旅游发展委员会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雷亚明同志任延安市旅游公共服务管理中心(延安市外事接待服务中心)主任(副县级),该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任职时间从试用期任职时间算起。

免去吴延军同志延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。

市新区管理委员会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免去杜鹏同志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。

市人民政府研究室(市发展研究中心)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薛宏斌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(延安市发展研究中心)主任;

免去齐应凯同志延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(延安市发展研究中心)主任职务。

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免去薛宏斌同志延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。

市教育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张宝强同志任延安市教育局副局长(挂职时间截止2019年4月底,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,不再另行通知);

刘保东同志任延安市教育局调研员;

张成斌同志任延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郝时明同志任延安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(副县级、试用期一年);

解除秦文昌同志延安中学副校长聘任职务。

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郝文涛同志任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;

曹毅同志任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(试用期一年);

免去万锋同志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。

市城市管理执法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呼世慧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长;

杨林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调研员;

杜新宙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;

闫亚明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;

谭小成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(正县级);

延永宏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
冯海滨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焦华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总工程师(试用期一年);

白小旭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督察专员(副县级、试用期一年);

李斌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;

姬霖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副支队长;

王孟伟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副支队长(试用期一年);

刘涛同志任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调研员。

市水务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张志远同志任延安市水保生态治理办公室调研员,免去其延安市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主任职务;

王润生同志任延安市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主任,免去其延安市南沟门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职务;

魏国治同志任延安市地下水工作队副队长(试用期一年);

免去冯仁杰同志延安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。

延安职业技术学院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景向伟同志任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(正县级);

王玉彪同志任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(正县级);

白宝善同志任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(正县级);

免去党云萍同志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。

市机关事务管理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丁晓峰同志任延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。

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王安潮同志任延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(挂职时间截止2019年4月底,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,不再另行通知);

免去刘春景同志延安市广播电视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;

免去石翠琴同志延安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。

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(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)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王晓峰同志任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(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)副调研员;

市民政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何伽峰同志任延安市民政局副调研员;

市财政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免去张莉同志延安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。

市畜牧兽医局:

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免去马莉同志延安市畜牧兽医局副调研员职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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