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文教 >

教育部: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

2018-09-14 09:38:42   文教   
据教育部网站消息,近日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,务求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整改。

教育部: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   

资料图:学生在补习中。张云 摄

中新网9月13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,近日,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,务求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整改。《通知》中要求,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201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,经过教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,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。

《通知》指出,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现在已进入整改攻坚期,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,按照标准对培训机构逐一对标研判,完善整改台帐,明确整改具体事项和时间表,实行整改台账销号制度。

《通知》要求,要认真做好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核,本着简洁、直观、准确、规范的原则,根据学生所处年级和参训学科,命名学科类培训班名称。要严格掌握教师资格条件,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类教师应于2018年下半年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;经过教师资格考试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,培训机构不得继续聘用其从事学科类培训工作。要将整改工作纳入中小学开学检查,将是否存在“非零起点教学”等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,强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。

《通知》提出,各地要将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逐级签订整改任务责任书。教育部将建立信息通报制度,于每月15日和30日各通报一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。

责任编辑:gyy@minsheng

声明
1、民生网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
2、民生网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“来源:民生网”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民生网或将追究责任;
3、民生网转载的稿件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,与民生网无关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民生网证实,对其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民生网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
上一篇:陕西省首届“乡村振兴 美丽家园”农歌大赛咸阳赛区复赛举行

下一篇:陕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达144754人

返回首页